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收费标准和申请条件
河北省铁道经济技术合作协会
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收费标准和申请条件公示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是指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评价组织在备案职业(工种)范围内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认定所颁发的证书。人社部机构备案号S000013000025。合格者颁发人社部备案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社部证书信息查询网址:http:jndj.osta.org.cn(http:zscx.osta.org.cn)。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按冀价行费【2018】86号收费文件和河北省《关于进一步明确技能人才评价职业分类的通知》((冀人社字291号)文件标准收费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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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分类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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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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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类别 |
五级 (初级工) |
四级 (中级工) |
三级 (高级工) |
二级 (技 师) |
一级 (高级技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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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 考核 |
技能 考核 |
知识 考核 |
技能 考核 |
知识 考核 |
技能 考核 |
知识 考核 |
技能 考核 |
技能评定和综合答辩 |
知识 考核 |
技能 考核 |
技能评定和综合答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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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 |
50 |
250 |
50 |
340 |
50 |
440 |
50 |
490 |
160 |
50 |
520 |
3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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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 |
50 |
160 |
50 |
230 |
50 |
300 |
50 |
330 |
160 |
50 |
350 |
3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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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类 |
50 |
140 |
40 |
190 |
50 |
240 |
50 |
270 |
160 |
50 |
300 |
3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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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报名费5元;知识考试实行电子化考试的每人每科加3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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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铁道协会咨询电话:耿老师17333964407。
铁路机车制修工(铁路机车电工、电力机车钳工、内燃机车钳工):
考核类别第二类:报名费5元;理论考核实行电子化考试的每人每科30元;
五级(初级工)知识考核50元、技能考核160元;
四级(中级工)知识考核50元、技能考核230元;
三级(高级工)知识考核50元、技能考核300元;
二级(技师)知识考核50元、技能考核330元、综合答辩160元;
一级(高级技师)知识考核50元、技能考核350元、综合答辩360。
牵引电力线路安装维修工(接触网工、铁路电力线路工)、铁路列车乘务员(列车员、餐车长、列车长)、铁路线桥工(铁路线路工、铁路路基工、铁路桥隧工)、轨道交通通信工、轨道交通信号工:
考核类别第三类:报名费5元;理论考核实行电子化考试的每人每科30元;
五级(初级工)知识考核50元、技能考核140元;
四级(中级工)知识考核50元、技能考核190元;
三级(高级工)知识考核50元、技能考核240元;
二级(技师)知识考核50元、技能考核270元、综合答辩160元;
一级(高级技师)知识考核50元、技能考核300元、综合答辩360。
申请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的条件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五级/初级工:
(1)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6)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5.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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